根据我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情况,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现对已通过行政审批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但受疫情影响无法按相关规定如期进行延续工作的检测单位,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1月30日。原资质证书仍可正常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招标投标等活动。
具体单位如下:喀什新安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吐鲁番雷安防雷防静电检测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克拉玛依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吉云防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防护技术开发中心。
特此公告。
新疆气象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