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新疆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2日 | 文号:气宣科函〔2023〕4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宣传科普中心(报社)关于开展 第二届“名家讲科普”活动的通知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要求,吸引气象科学家和气象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一线,满足人民群众气象科普需求,提升公众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名家讲科普”活动。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气象科技工作者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积极参与气象科普创作,广泛传播气象科学知识,普及气象科技创新成果,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科技前沿,主动、及时、准确发声,提高气象科普质量和效益,让百姓“看得到、看得懂、用得上”,促进全民气象科学素质提升。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主办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
协办单位:福建省气象局
承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合作媒体:人民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腾讯微信视频号、央视频、快手、抖音
三、活动安排
第二届“名家讲科普”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展播阶段
1月20日在全国范围启动作品征集及展播,作品征集展播阶段截止于10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参考“名家讲科普”创作参考目录(附件1),积极组织作品创作,依据清单所示的不同时间节点,进行作品投稿。
成功展播的作品,其在中国气象局抖音平台播出1周内的播放量,将作为遴选推荐参考依据(占比20%)。
(二)作品推荐阶段
10月中旬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及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对1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在中国气象局新媒体平台成功展播的作品,进行遴选推荐。各单位可推荐2件作品参与全国交流评审。
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作品由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组织推荐。
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三)作品遴选及线下活动阶段
主办单位将于11月15日前,结合专家意见及展播阶段作品播放数据,遴选产生全国十佳、杰出、优秀科普短视频,最佳新闻类科普短片,全国十佳、优秀科普达人,最佳组织单位等。
本届活动新增的“最佳新闻类科普短片”,征集时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主要围绕热点天气气候事件,从各单位向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投稿并获得刊发的科普类短视频中推荐产生。
本届活动新增“全国科普达人”单元。“全国科普达人”推荐工作,首先参考其全年参与名家讲科普作品的创作数量(以在中国气象局新媒体平台刊发为准),以及相关作品在全国交流评审阶段的结果。排名前20的科普达人参与线下答辩,通过专家现场打分,推选全国十佳、优秀科普达人。
11月底前,在福建举办第二届“名家讲科普”活动科普达人线下答辩、交流活动及总结大会。
四、人员及作品要求
(一)科普主讲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备博士及以上学历
3.已开设个人自媒体平台或在新媒体平台担任主播,且账号订阅用户数超过5万
(二)作品要求
视频风格需适应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传播特征,建议竖屏拍摄(9:16),或对横屏视频加挂竖屏包装。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至5分钟。
系列科普视频作品全年需完成刊发3期以上,推荐时需明确该系列作品的代表作。
(三)作品格式
1.作品文件格式为MP4,不分左右声道,分辨率1080×1920,200MB以内。提交作品前,需在华为品牌手机测试音频能否正确播放。
2.投稿作品均需含字幕和不含字幕两个版本,并附推荐作品信息表(附件2),一并上传百度云盘,并将云盘链接发送至电子邮箱357164376@qq.com。
(四)其他
1.投稿方及各推荐单位,需认真筛查,确保征集作品所涉内容科学、真实、有效,不存在音、画、字体等版权争议。
2.推荐作品不得参加过由气象部门主办的其他评选及展播活动,可以为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作品。
3.作品一经投稿,代表主创团队授权主办方可以将投稿作品用于公开展示和案例教学;作品著作权为作者与活动主办方共享,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五、联系方式
活动联系人:叶海英,010-68409464
王若嘉,010-58993253,13810967392
宣传科普中心(报社)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