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09 18: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候中心

(乌鲁木齐区域气候中心)

一、主要职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候中心(乌鲁木齐区域气候中心)(以下简称气候中心)于2006年3月经中国气象局批准成立,是新疆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新疆区域气候监测评价、气候预测、气候变化、气候应用服务和生态文明建设气候保障等方面的业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能:1.组织制定并实施新疆气候业务发展、科技发展规划;2.负责新疆区域气候监测及影响评价,异常气候事件对社会经济影响评估;3.负责新疆区域气候预测业务及服务,并对下指导;4.负责新疆区域气候变化及影响评估与对策研究;5.负责新疆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区划、评估的编制和技术服务,以及重大气候灾害的调查;6.负责新疆区域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技术支撑;7.负责生态文明建设气候服务保障工作;8.履行乌鲁木齐区域气候中心职责;9.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中心领导

张太西    中心主任

杨  涛中心副主任

张  超    中心副主任(驻村)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气候预测科、气候评价服务科、气候变化科、技术开发保障科

四、联系电话

 0991-263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