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09 18:16

一、主要职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在新疆气象局内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人影工作的管理职能,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正县(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落实自治区气象局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的计划、部署和指示。2、负责对新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负责制定新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新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法规建设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其监督检查。4、负责新疆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物资、器材的计划、供应、审验和技术保障;负责全区人工影响天气大中型项目,大中型技术装备的统一布局、立项和调整方案的审批。5、负责全区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研究和现代化建设的组织和管理。6、负责全区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技术服务以及重要人工影响天气开发、应用性项目的组织实施。7、负责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的日常管理。8、负责组织全区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经验交流、人员培训、效益评估等工作。9、负责指导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陈  胜    主任,党总支书记

谢海涛    副主任

李圆圆    副主任

李   斌    总工程师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业务中心、装备保障中心、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四、联系电话

0991-263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