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17:49

一、主要职责

博州气象局为科技型的社会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是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管理、气象法规建设、气象行业规划、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气象宣传教育的气象机构。主要职能:1.负责博州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博州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博州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博州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博州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3.在博州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博州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7.统一领导和管理博州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8.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和博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艾散江·玉苏英  党组书记、局长

廖卫国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万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忠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军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单位

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

县(市)局:博乐市气象局、阿拉山口市气象局、温泉县气象局、精河县气象局

直属单位: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气象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

0909-231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