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17:49

一、主要职责

克拉玛依市气象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上级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主要职能: 1. 克拉玛依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为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2. 组织管理克拉玛依区域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 3. 依法保护克拉玛依区域气象探测环境。 4. 管理克拉玛依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 组织管理克拉玛依区域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6. 组织对克拉玛依区域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7. 负责克拉玛依区域气象灾害监测,气象及衍生灾害的灾情收集和评估,承担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保障服务任务。 8. 开展面向克拉玛依区域各类专业用户的气象科技服务。 9. 承担对下级气象台站的相关业务技术指导任务。 10. 依靠科技创新,开展数值预报、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环境气象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12. 负责本单位的人、财、物等行政管理和党务工作。 13. 完成新疆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领导

杨新林   党组书记,局长

冀新琪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建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安保科),业务法规科,党建办(人事教育科),财务核算中心,气象台,气象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克拉玛依区气象局(气象站),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

 0990-625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