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17:47

一、主要职责

    阿勒泰地区气象局始建于1953年5月,主要负责管理阿勒泰地区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参与当地政府的防灾、减灾决策,并为地区、县(市)领导机关及各部门提供气象服务。 主要职能: 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及气候生态环境监测,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汇总、传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 3. 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的发布,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为地方政府组织实施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人工增水作业。 5. 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等相关活动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依法保护气象探测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的行业管理。 7.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奖励、行政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地区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业务建设、科研和培训工作。 9. 完成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领导

李艳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胥执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援疆)

齐贵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桂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苏国亚  二级巡视员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管理科、气象台、气象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气象服务中心。

四、联系电话

  0906-212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