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17:28

一、主要职责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气象局是自治州政府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上级党委负责,及时向自治区气象局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2.制定伊犁气象事业发展的具体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5.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和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8.承担自治区气象局和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钟江林    党组书记、局长

卜庆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徐予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小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维护稳定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直属单位: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生态气象服务中心)、气象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财务核算中心、伊宁市气象局(伊宁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

0999-8223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