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2017年07月21日 文号:气科函〔2017〕59号
效用状态:有效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转发气象相关领域“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函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科技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其他相关部委印发了《“十三五”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社〔2017〕119号)、《“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社〔2017〕120号)、《“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农〔2017〕170号),科技部办公厅印发了《“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办社〔2017〕39号),提出了有关领域科技创新的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做好“十三五”时期气象科技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现将有关规划(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细化落实重点任务,统筹各类科技资源,加强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做好国家相关科技任务与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有序衔接和统筹落实,不断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技对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附件:1.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林业局 气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社〔2017〕119号)

2.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气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社〔2017〕120号)

3. 关于印发《“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农〔2017〕170号)

4.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办社〔2017〕39号)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2017年7月21日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转发气象相关领域“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