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19:09

吐鲁番市气象局2022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公布《吐鲁番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吐鲁番市气象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办事)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姑师路68号,邮编:838000,电话:0995-852210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吐鲁番市气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吐鲁番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材料及办理情况等。2022年,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发布预警信息57条,依托“吐鲁番天气”微信公众号发布天气预报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2年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适时调整吐鲁番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及专职人员。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组织经办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深入了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严把政府公开信息“出口关”,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再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并及时记录,重大气象信息发布则须经市局领导审批。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吐鲁番天气”微信公众号、全国防雷防灾减灾平台依次主动公开有关气象方面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微信公众号实行严格把关制度,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细化任务措施,推动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