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0:55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近期印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田地区气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和田地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对防雷、施放气球、气象信息传播、气象探测环境和台站保护、气象行业管理等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气象社会管理和行政监管全面到位。强化全地区统一执法、随机抽查,加强气象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开展执法监督,及时全面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按照“自治区局监督、地区局为主、地区县联动”的要求,制定全地区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结合“双随机”抽查、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当地规划和住建部门的审批衔接,落实气象探测环境和台站保护的监督管理。落实局内机构依法行政责任分解和合同规范化管理,坚持法律顾问聘请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保障气象依法行政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依法行政相应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尽快取得执法证,地区局至少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对气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执法案例分析解读,创造条件加强执法队伍的交流学习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全地区气象行政执法能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根据人员变动和科室调整,我局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内设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修改、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等工作。对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各单位分头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我局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年终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及公开工作。同时,办公室确定一名职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确保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局不断对有关工作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健全了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配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气象部门数据开放,强化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工作,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2020年,和田气象局紧紧围绕自治区气象局、和田地委、行署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内容涵盖2020年历次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春、夏、秋、冬季气象影响评价、节假日天气预报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2020年和田地区气象局本级共发布预警信号50期。雷电黄色预警信号12期,暴雨蓝色预警信号3期、暴雨黄色预警信号3期、暴雨橙色预警信号1期、暴雨红色预警信号1期,沙尘暴红色预警1期、沙尘暴橙色预警6期、沙尘暴黄色预警9期,大风蓝色预警2期、高温红色预警1期、高温橙色预警5期、高温黄色预警6期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警12期,无漏报现象。和田地区气象局本级制作各类服务材料912期,其中重要气象情报32期,一周天气预报51期,环塔拉力赛、高考天气预报等各类专项预报14期,短期气候预测39期,气象信息快报132期、三天精细化预报265期,周预报材料51期、春耕春播、秋收秋种、夏收夏播农业气象服务52期,春运气象专题服务42期,专项气象服务信息63期,洪旱气象服务12期、疫情防控预报材料89期、森林火险等级70期,接受电视台、报社等各类媒体采访9次;利用气象标准化示范乡镇的电子显示屏、科普宣传栏、预警大喇叭系统,基本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专题活动。我局通过“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12.4法治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年内共组织开展气象科普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讲座,发放科普宣传材料3700多份。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公布信息预先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确定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我局还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信箱,进一步加强部门行风建设,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做好政务公开要点工作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制度以及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原则,依法规范开展气象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局)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政(局)务公开制度,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狠抓重点工作,促整改抓落实。全年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每月重点工作任务,研究整改第三方测评提出的问题。和田地区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等,在电子政务网站上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等,在和田气象微信上发布便民天气信息。巩固气象服务作为对外公开的主阵地,公开形式科学便民、努力做到公开的全方位。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实施办法、及时公开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断开展相关自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根据新条例要求,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监督电话、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网站地址、电子邮箱、工作时间等内容,及时公开和田地区气象局的职责和科室设置及职能情况。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

 我局一直按照《和田地区气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公开方式、操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定期对信息公开栏目及内容进行梳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严把审核关,在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前提下,积极加强各栏目的更新力度,保障各栏目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适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电子政务邮箱等媒体进行公开。为满足公众获取气象信息、咨询互动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气象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现政府、公众、可在一个平台上信息的互联、互通、互动。

  1. 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指导。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339.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特别是气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需求和新期待,虽然我局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信息公开人员不足,学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均为兼职,缺少专职专业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四)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气象局和地区委、地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