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气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官方网站 http://xj.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998-2502518。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确认机制,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2.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在行政权力运行、行政事项审批、部门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业务和科技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其中政府集中采购1项;主动公开行政许可4项,较上年度增加1项,办理完成行政审批事项12件;未出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气象行政审批工作,梳理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同步建立维护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建工程审批平台,按照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审批指南进行了清理规范,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探测环境审批由40天缩短到10天,防雷从10天缩短到6天),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1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认真整改2019年度存在的问题
1.局务公开工作系统管理较为不足的问题。改进情况:地区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岗位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员稳定。
2.部分兼职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改进情况:地区局办公室建立周会制度,对各项工作每周安排,每周小结;建立工作提醒制度,时时督办提醒工作开展;对全地区职工进行了对外信息发布专题培训。
3.部分单位信息上报公开不够及时,缺少系统管理和督办机制的问题。改进情况:强化信息把关,安排地区局办公室人员到所有县局对信息员进行了现场培训;从6月开始,地区局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各县市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提醒。
(二)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喀什地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政务公开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021年,喀什地区气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推进更高水平新疆特点气象现代化和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工作大局中,加强政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