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0:43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塔城地区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尔巴哈台南路23号,邮编:834700,联系电话:0901-6222787,传真:0901-622278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疆塔城地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机构设置:塔城地区气象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直属事业单位有塔城地区气象台、财务核算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农业气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塔城地区人影雷达站。2020年全地区在职职工126人(实有编制142人,缺编16人),由汉、哈萨克、维吾尔、蒙古、俄罗斯、锡伯、满、回、东乡、达斡尔等10个民族组成。

规范性文件:出台2项规范性文件,合计对外公开数量为12项,具体为:①地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塔气发【2020】18号);②与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塔气发【2020】5号)。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0年,塔城地区气象局紧紧围绕自治区气象局、地委、行署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7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78条。内容涵盖2020年历次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精细化预报、一周天气象预报、节假日天气预报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新条例要求,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监督电话、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网站地址、电子邮箱、工作时间等内容,及时公开塔城地区气象局的职责和科室设置及职能情况。

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要求,原塔城地区气象网站关闭,改版“塔城气象”微信公众号,所有政府信息在塔城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机构改革和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重新调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贯,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许可:2020年办结6件,上一年度办结6件,合计办结数量为12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无

行政处罚:无

行政强制:无

行政事业性收费:无

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量1笔,采购总金额是61.09万元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6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6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上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认识还有不足,少数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工作就是负责人员的,与己无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应该与单位职责工作对称,内容项目更新不多;三是受疫情影响新媒体运用较为单一,不符合当前时代发展的需要;四是有的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地委、行署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对政务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四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督导,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于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