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0:41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乌鲁木齐市气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2019年度乌鲁木齐气象部门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官方网站 http://xj.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乌鲁木齐市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991-2652028。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乌鲁木齐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气象规划及相关政策;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招投标采购信息;项目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材料及办理情况等。2020年,市气象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公开了预算决算9条、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信息71期、招标公告信息12条等。同时,继续加强信息解读,及时发布气象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进社会公众对气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稳妥推进气象类数据开放。坚持无偿、免费共享的公益性定位,逐步向全社会共享质量可靠稳定的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充分发挥气象资料应用的价值和效益,2020年乌鲁木齐市气象局向社会公众提供涵盖首府全部70余个站点的地面实况、数值模式天气预报、预警、雷达回波等多要素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的共享服务,让各类气象服务活动主体能够在公平环境下实现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的再加工、再增值,以激活全社会气象信息服务产业活力。

2.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时对外发布气象预报信息,有效开展气象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气象服务工作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和联合会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业务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年内,准确预报了全部的中强以上天气过程,预警及时、服务到位,充分发挥了“发令枪”和“消息树”的作用。

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会商。全年参加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多部门联合会商会议3次。参加应急、水务部门防汛抗旱会议4次,组织预报服务交流视频会议12次,启动寒潮、暴雨等重大灾害IV应急响应2次。

3.全面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气象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办结各类审批事项群众满意率均为100%。进一步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及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均压缩至70%以下,材料清单压缩50%以上。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和“自治区一体化审批平台”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积极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管理先进单位。

4.加强气象信息公开解读力度。2020年,乌鲁木齐市气象局与新疆气象台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重点围绕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节假日天气预报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展开,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22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局组织制订的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信息发布、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整改落实。

  (二)基层气象局(站)的局务公开工作未能完全到位,公开效果有待于提高

目前,市气象局所属的各基层气象局(站)由于业务单纯、涉及外界的工作内容少,与局机关相关,需要公开的内容较少,加上基层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公开公示栏等方面,在公开的实效性、覆盖面都方面均存在着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