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气象部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4 16:3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2019年度新疆气象部门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官方网站 http://xj.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991-2614497。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精神,针对工作实际,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各地气象局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对有关工作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深入推进气象部门数据开放,强化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工作,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各地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在单位公共场所均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单位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开事项等。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行政事项审批、部门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业务和科技项目建设等信息。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151项;主动公开行政许可4项,较上年度减少1(该项行政许可已取消),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68件;未出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各地气象局均无对外网站,通过与当地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气象部门政务信息。内容涵盖历次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春、夏、秋、冬季气象影响评价、节假日天气预报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及气象部门重点工作、气象科技成果、重大天气气候事件等气象部门信息。

2.多开渠道,扩大范围,搭建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国家突发信息预警发布平台”、MAS移动手机短信平台、手机短信、微博、微信QQ、LED显示屏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公众发布,进一步强化公开效率。

(三)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保障

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在各级人民政府对外网站主动公开各单位的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强气象信息公开解读力度。对公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1

255.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疆气象各地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为政务公开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不够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规范需进一步完善。

2020年,新疆气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