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雷电防护检测机构及人员、新疆雷电灾害防御协会:
为规范雷电防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筑牢防雷减灾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新疆气象学会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防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组织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xjqxxh@sina.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327号新疆气象学会秘书处,邮编:830002。
3.通过来电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刘兆旭 电话:1527656667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学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