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荣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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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荣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来源:

8月19日,和田地区气象局荣获2021年度“和田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和田地区气象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开展多种形式文体活动,如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举办演讲比赛等,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出各民族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

和田地区气象局将以“和田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新起点,继续加强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争取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取得更优异的成绩。(采写:徐晓敏 校对:李玲 审核:伊群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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