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召开《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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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召开《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4日 来源:

    11月22日,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于9月21日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霍懋敏、市气象局副局长兰文杰分别就《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及如何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等向与会记者进行详细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长河主持发布会。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紧密结合实际,在总结克拉玛依市多年来大风灾害防御工作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全国范围内,就单项气象灾害进行立法的并不多见。
    会上,张虎指出,《条例》是克拉玛依市出台的第四部法规,为克拉玛依市依法开展大风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对于建设最安全城市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霍懋敏强调,在《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前期的宣传解读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让社会各界熟悉和了解《条例》,才能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使《条例》在大风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克拉玛依电视台、电台、日报社、克拉玛依网、“克拉玛依发布”官方微博、“克拉玛依零距离”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农牧局、应急办等部门,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的主管领导也应邀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王英)          


                                   

文章来源: 克拉玛依市气象局   责编:编辑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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