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至13日,精河县气象局对辖区内自建气象探测设备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精河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光伏企业,实地查看光伏电站自建气象站设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使用情况。同时,还对光伏企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防护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现场对企业责任人重点宣讲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相关内容,同时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压实安全责任,严格按照气象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相关气象探测活动。
(作者:牛家路 校对:孙新乐 审核:陈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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